巨災險啟動不能事后諸葛亮
2014年08月07日 17:39
來源:京華時報
8月3日16時30分,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與財產損失。地震發生后,各大保險公司開通綠色理賠通道,眾多企業、個人展開捐款,全國上下奮力投入到抗震救災的工作中。
原標題:巨災險啟動不能事后諸葛亮
8月3日16時30分,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與財產損失。地震發生后,各大保險公司開通綠色理賠通道,眾多企業、個人展開捐款,全國上下奮力投入到抗震救災的工作中。
事實上,大災之后依靠政府與社會力量進行救助一直是我國長久以來的傳統與慣例,然而,無法回避的是,在我國目前的震災風險防范體系中,巨災保險制度嚴重缺位,在重大自然災害面前,我們更多的只是默默承受與等待社會捐助。
深入思考國家地震風
險保障體系構建以及商業保險公司在這個體系中的角色分工,已成為擺在政府決策部門和保險公司高管人員面前的重要課題。
在國際上,巨災保險賠款一般占到災害損失的30%~40%,我國比例尚不到1%。以汶川大地震為例,直接經濟損失是8451億元,保險賠款只有20多億元,占比僅僅0.2%。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公開表示:“如果我們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按照國際上的水平,我們只賠一半的話,比如整個損失的15%,保險業就能夠支付賠款1270億元左右,這樣就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和財政的負擔。”
建立巨災險制度最大的難點在于,對一般災害損失,保險公司可以通過保險和再保險化解,但是巨災損失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不屬于大數法則的原則,僅靠保險公司自己難以承擔。
發達國家及災害較多的國家紛紛建立起多層次的巨災保險體系。國際上巨災管理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完全由政府籌集資金并進行管理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二是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合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在政策和資金上都給予極大的支持。
如此龐大的工程,單靠一家或幾家保險公司肯定無法實現,必須由政府和保險企業共同承擔風險。
今年7月初,國內首個巨災保險試點在深圳正式啟動。雖然,云南也在試點范圍內,但遺憾的是,云南地區巨災險模式仍在探索中,遲來的保障沒能在此次大災面前得到應用。
巨災保險,已不能再等!不要再當事后諸葛亮,盡早建立健康穩健的保障制度,猶如滂沱大雨中撐起的那把小傘,撐起頭頂的一片藍天。
◎京華時報記者 牛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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