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監管細則落地 四類險種突破區域限制
2015年07月27日 09:5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中國保監會近日印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的首份分類監管細則。
原標題:首份互聯網金融監管細則發布大型保險公司未來更受益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中國保監會近日印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的首份分類監管細則。
《辦法》首先對互聯網保險進行了定義,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技術,通過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業務。《辦法》放寬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區域。明確保險公司在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且能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情況下,可將四類險種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上述四類險種主要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險種。
“這個監管細則出臺之后對大型保險公司更有利,因為這些保險公司機構很全。”一位保險企業內部人士表示。
此外,《辦法》規定,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應與提供相應承保服務的保險公司保持一致。
業界普遍認為,十部門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互聯網保險作為互聯網金融細分領域,其發展也將由此受益。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實際上,早在2014年年底,保監會就曾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互聯網保險市場呈爆炸式發展,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統計數據,2014年互聯網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858.9億元,同比增長195%。從2011年到2014年,互聯網渠道保費規模提升了26倍,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長至2014年的4.2%,對全行業保費增長的貢獻率達到18.9%,成為拉動保費增長的重要引擎之一。同時,互聯網保險市場不斷擴容,數據顯示,從2011年到2014年我國的互聯網保險公司從28家增加至2014年的85家。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保監會接連下發三張互聯網保險牌照,批準籌建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泰康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互聯網保險公司。保監會在公告中稱,將積極有序增加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試點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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