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過錯導致學生未完成學業 灞橋法院助力解決問題
2015年08月12日 17:34
來源:灞橋法院供稿
因為學校的錯誤,小李注定不能圓滿的完成學業,而這困擾了他接近四年的時間,近日,在灞橋法院的努力下,這件事情終于得到了妥善地解決,為此小李還特意給法官寄來了一封感謝信。
因為學校的錯誤,小李注定不能圓滿的完成學業,而這困擾了他接近四年的時間,近日,在灞橋法院的努力下,這件事情終于得到了妥善地解決,為此小李還特意給法官寄來了一封感謝信。
2011年8月,小李考入西安某航空旅游培訓學院,并與學校簽訂《學生教育和就業安置協議書》,約定學制為4年,2011年、2013年在該學院學習,2012年、2014年在美國柯迪華克飛行學院學習。雙方約定,小李在完成學業且身體具備招飛要求時,該學院保證其在國內或國際航空公司就業并簽訂就業合同。協議簽訂后,小李向該學院繳納學費46.46萬元。
看似一切都很順利,然而突然出現的一件事情讓小李徹底的懵了,學院竟然在填報簽證材料時錯將小李英文姓名填錯,同時向美國大使館出具的《中國聯合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培養協議》系虛假合同, 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小李及學院負責人先后6次前往北京辦理學習簽證,卻未能成功,小李被永久性拒簽。經與學院多次協商未果后,小李于2015年1月7日將學院訴至法院,要求雙倍返還學費并承擔簽證辦理費、差旅費及其它經濟損失。
灞橋法院經審理認定,小李與學院簽訂的《學生教育和就業安置協議書》合法有效,小李已按照合同約定向學院繳納相關費用,學院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使其順利完成學業。因學院過錯導致小李被拒簽而無法完成學業,應承擔相應責任。故判決由西安某航空旅游培訓學院向小李返還學費并承擔損失共90余萬。后該學院不服提起上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民一庭 李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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