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銷體制改革 山西煤銷集團一年或少收上百億
2014年11月10日 10:41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從2015年起開始實施的新體制將為山西其他煤炭企業帶來減負的“好消息”,但僅煤炭“差價”一項,山西煤銷集團就要少收40億~50億元,預計總體減收可達百億元。
不可避免地“割肉”
山西公路運煤運銷體制改革的啟幕,也預示著存在山西煤炭系統多年的“煤檢站”將退出歷史舞臺,給山西煤銷集團帶來的震動也是非常大的。
山西煤銷集團在山西省煤炭運銷網絡方面占據主導地位。目前,公司擁有144個鐵路煤炭發運站,其中大列發運站22個;281個公路煤焦營業站、59個公路出省煤焦管理站、29個企業用煤管理站,儲配煤場82個;已經形成覆蓋全國26個主要省市的煤炭銷售網絡。
山西煤銷集團分設于山西省各市、縣公路要道上的煤檢站主要是驗煤票、查違規開采煤炭、對未交費的罰款等。憑借中間壟斷優勢,山西煤銷集團通過煤檢站收取的煤炭差價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平安銀行能礦事業部研究中心主任周泰對記者表示,山西各縣、市出省費不同,動力煤普遍少一點,焦煤、無煙煤多一些。
“山西煤銷集團對山西全省煤炭是統購統銷的,全省通過公路銷售的煤炭都是煤炭企業先賣給煤銷集團,煤銷集團加價后再銷售,所以煤銷集團屬于貿易企業,收入大,成本也大,目前的貿易差價一年在40億~50億元。”周泰介紹。
本報記者掌握的一份資料顯示,2013年,山西煤銷集團煤炭出省量約占該省煤炭出省銷售總量的30%。作為山西煤銷集團傳統業務板塊,煤炭物流提供了公司近年來大部分收入和現金流。2012年和2013年,公司煤炭物流業務的貿易量分別為2.95億噸和3.04億噸,實現煤炭物流收入高達1374.09億元和1419.59億元。
山西公路運煤運銷體制改革正式實施之后,山西煤銷集團勢必要經歷一場“陣痛”。據張志斌計算,山西煤銷集團目前平均一年的煤炭物流貿易量為3億噸, 各種煤炭差價和服務費按照30~35元/噸計算,一年也將少收100億元左右。不過,這每年少收的上百億元將“還給”山西省的煤炭企業。
不過,也有煤炭行業人士對山西公路運煤運銷體制改革的實施持保留意見。“很多縣市的收費主體是地方政府與煤運的合資公司,收費很多是分紅給地方,所以能否全取消有待觀察。”周泰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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