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影響運營商的用戶與業務
2014年07月17日 15:21
來源:光明網
原標題:虛擬運營商影響運營商的用戶與業務 虛擬運營商可能成為運營商的對手,也可能成為運營商對抗OTT廠商的幫手。不管怎樣,新物種的加入必然帶來行業生態的變化 臨近春節,與中國移動等運營商簽約的移動轉售
原標題:虛擬運營商影響運營商的用戶與業務
虛擬運營商可能成為運營商的對手,也可能成為運營商對抗OTT廠商的幫手。不管怎樣,新物種的加入必然帶來行業生態的變化
臨近春節,與中國移動等運營商簽約的移動轉售企業名單呼之欲出,這亦是中國第二批虛擬運營商名單。
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運營商手里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這意味著,未來消費者可能說自己的手機是京東、阿里的,而不說是電信、移動或聯通的。
轉售業務通常被認為是虛擬運營的一種形式,因此,這些獲批的移動通信轉售企業,被稱為虛擬運營商。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11家民資企業頒發了第一批與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簽約的移動轉售業務試點牌照。試點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 日。這11家企業包括天音通信、浙江連連科技、樂語、華翔聯信、京東、北緯通信、萬網志成(即阿里巴巴)、迪信通、分享在線網絡技術、話機世界數碼連鎖集團、巴士在線控股有限公司。
在國外成熟市場已推行了十余年的虛擬運營市場,正在中國緩慢打開大門。虛擬運營商發展研究中心透露,虛擬運營商放號時間暫定為今年6月,并將“170”號段作為移動轉售專屬號段。
中國移動之所以未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一同頒發轉售牌照,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解釋,各企業工作進度不同,中國移動雖已確定了合作伙伴,進入合同簽署階段,但在此之前,工信部尚未收到與中國移動合作的民營企業提出試點申請。按照工信部此前發布的《移動轉售業務試點方案》,民營企業需先獲得與基礎運營商的商業合同,再向工信部提出試點申請,才能獲得牌照。
工信部相關人士透露,第二批移動轉售名單已進入工信部審批程序,申請企業集中在中國移動合作企業中,但也包括少量因申請材料不全而未在首批獲批的企業,如天音、蘇寧、國美、愛施德、長江時代等。第二批數量將超過18家。
目前已與中國電信簽訂合作協議的企業有16家,與中國聯通簽約的有14家,與中國移動達成合作意向的有17家。其中有的企業可能和三家運營企業都簽署合作協議。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和態勢判斷,2015年移動通信轉售企業的數量將達到近30家。
不過,獲得牌照的民營企業,多為渠道商,這亦是本輪虛擬運營牌照發牌的微妙之處。多位深度參與本輪發牌人士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認為,數量的多倍提升,降低了牌照價值,渠道為主的牌照獲取結構,亦有可能導致本輪試點效果打折。
據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測算,預計2015年底,我國移動通信轉售用戶將接近5000萬戶,占移動通信市場的3%左右。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魯春叢預測,借鑒國外經驗,虛擬運營商收入或將占全國移動通信收入的10%左右。2013年我國移動通信的收入為8700億元,這意味著虛擬運營商每年毛收入將會達到800多億元,按照這個增量來算,我國存在30家至50家虛擬運營商都是有可能的。
但一出生便面臨著全面競爭的市場環境,對剛剛發芽的虛擬運營商來說不啻為一種危險信號。根據國外經驗,虛擬運營商通常需要4年-6年才能收回投資,運營3年-5年才能盈利。
虛擬運營商雖然暫時不能對基礎電信市場格局產生重大影響,但新物種的加入必然帶來生態系統的變化,這在互聯網顛覆傳統的今天變得尤為顯著。從長遠來看,虛擬運營商結合互聯網企業產生的化學作用,必將讓電信市場格局發生微妙變化,也可能是破壞性的。
對基礎電信運營商及監管者而言,對虛擬運營商的管理和監管將變成一項藝術。打破電信運營市場的壟斷,已經開始,卻又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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