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影響運營商的用戶與業務
2014年07月17日 15:21
來源:光明網
原標題:虛擬運營商影響運營商的用戶與業務 虛擬運營商可能成為運營商的對手,也可能成為運營商對抗OTT廠商的幫手。不管怎樣,新物種的加入必然帶來行業生態的變化 臨近春節,與中國移動等運營商簽約的移動轉售
電信格局微妙化
虛擬運營商的入場,是近年來對基礎電信運營市場規則最大的一次改寫。恰逢4G牌照發放,中國進入4G運營市場,用戶流量消費習慣逐漸成熟,這被認為是虛擬運營商進入的一個絕好時機。
另一方面,三大基礎運營商此時亦正面臨一個微妙的競爭節點。
在基礎運營商內部,一輪新的軍備競賽正在升級。去年11月,國家向三大基礎運營商發放了TD-LTE 4G牌照,實質上擁有者僅中國移動。去年12月的運營數據顯示,中國移動新增用戶數為391萬戶,維持在正常水平,4G發牌帶來的用戶提升效應暫未顯現。 但其對另兩大運營商的壓力已經顯現。2013年12月運營數據顯示,中國電信12月新增用戶僅為11萬戶,此前中國電信穩定在月新增200多萬的用戶水平。
中國電信官方表示,中國移動推出LTE服務,是導致中國電信新增用戶銳減的主要原因。同時表示,將在今年一季度推出4G業務,以對抗競爭。
4G業務是純數據流量業務,曾有業界人士認為,虛擬運營商的進入,可幫助運營商深入流量經營的死角,在細分用戶市場、企業用戶市場幫助基礎運營商深耕流量。
但從目前虛擬運營商的經營策略來看,獲得虛擬運營商資質,更多利好于申請企業本身——基礎通信業務的加入對申請企業的未來戰略轉型有所裨益;但對基礎運營市場的業務增量極少,對格局改變沒有決定性作用。
國美信息技術中心副總監丁磊認為,目前三大基礎運營商中中國電信月均新增用戶數亦在200萬級別,中國移動高達400萬左右,對于基礎運營商而言,虛擬運營商用戶基數太小,沒有規模效應。
從利潤貢獻來看,運營商前期更多是讓利于虛擬運營商,批發給虛擬運營商的套餐價格較低,數量更多;且虛擬運營市場尚處開發期,虛擬運營商本身也需投入巨大前期成本。
短期來看,虛擬運營商對基礎運營商不會帶來較大的財務數據變化,更不會因此左右三家市場格局。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指出,從長遠看,由于市場和盈利空間實在有限,單一的基礎業務轉售并非虛擬運營商的長久之計,而規模效應與盈利水平將成為生存的重要標準,今年5月至2015年底將成為行業洗牌時期,并不排除發生資本并購,最終競爭會催生行業巨頭的產生,這才是運營商真正的競爭對手。
陳金橋認為,虛擬運營商優勢在于無需建設基礎網絡,屬于“輕資產”公司,和OTT(Over The Top,指互聯網公司越過電信運營商,自行發展數據業務,如微信)廠商類似,應該以數據流量為核心,結合企業自身的優勢業務做經營。
有了微信的前車之鑒,短期內在虛擬運營商領域產生行業巨頭這一設想并非遙不可及。微信自2011年初推出測試版,微信從0到1億用戶,用時14個月;1億到2億用戶,用時6個月;2億到3億用戶,用時4個月……目前,微信用戶數量穩定地以每4個月增長1億的速度積累用戶。
由此推斷,無論是倚仗運營商基礎資源的虛擬運營商,還是另辟蹊徑的OTT巨無霸廠商,新興輕型運營商和基礎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已越來越白熱化。而虛擬運營商入場對傳統電信市場形成的真正變量在于,虛擬運營商和OTT廠商可交叉融合,互借優勢,對基礎運營商的威脅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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